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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添加人:爱游戏全站登陆 添加时间: 2024-08-07 20:15:45

  2023年8月17日,湖北玉莹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本项目位于位于咸丰县朝阳寺镇水井槽村,厂区东侧新建了1栋3层办公楼,西侧建设废矿渣加工生产线一条,修建原料仓库、配药车间、球磨车间、浮选车间、成品仓库、尾水尾泥处理车间等构筑物,购置球磨机、分级机、螺旋溜槽、浮选机、过滤机、尾水处理尾矿压滤机等机械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设施。并将部分场地租用给湖北省昊达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萤石、方解石洗选项目,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来自贵州及周边重晶石、萤石或方解石选矿厂的废矿渣或尾矿。

  2020年12月,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受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3月19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1]8号”对《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在取得环评批复后,受三年疫情影响,直至2023年4月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2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3%。

  监测阶段生产车间正常生产,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

  2、生活办公区由设计的2层变更为3层,并将位置调整至东侧,实现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

  3、我单位将部分场地租用给湖北省昊达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萤石、方解石洗选项目,破碎车间由湖北省昊达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不再纳入本项目范围内。

  生产废水主要为包括尾矿浆、精矿浆脱水产生的废水及选矿车间地面冲洗水。根据我单位调试阶段统计数据,废水回用量约为1266m3/d,新鲜水补充量约为50m3/d。根据本项目原矿、尾矿化学成份分析及生产的基本工艺特点,选矿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F-等。本项目建设配套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矿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由泵抽至回用水清水池,再作为生产车间工艺水循环使用,未外排。厂区北侧地势最低处修建了三座1300m3沉淀池,南侧高位修建了1座2500m3清水回用池,溜槽车间下方修建了三座矿浆池兼做沉淀池使用,厂区内修建了截排水沟,厂区废水及初期雨水全部汇入三级沉淀池内。

  目前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产生量约为1.2t/d。办公楼已建100m3化粪池1座,化粪池容积能满足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要求,项目地处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尚不完善,无法就近进入污水处理厂做处理,后期我单位将定期清理化粪池生活垃圾污水用于周边果园及林地施肥。

  选矿厂未设锅炉,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装卸、原矿堆场扬尘,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和燃油废气,均属无组织排放。

  本次验收废气检测结果如下:项目东北侧办公楼边界处及下风向西南侧边界外10m处无组织排放颗粒、氟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关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磨矿、浮选及脱水等设备正常运行噪声等。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检测时段昼间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固态废料主要为选矿产生的尾矿渣、废水净化处理污泥、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废酸和员工生活垃圾,上述固态废料分别收集、存放在厂区专门设置的废物堆放处,其中废油、废酸等危险固废交由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理;尾矿渣、废水净化处理污泥等交重庆佳泽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作为水泥原料使用,现阶段正在办理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备案手续,调试运行阶段产生的尾泥尚未转移,暂存于尾泥库或成品库内;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当地朝阳寺镇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均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无污水外排,西北侧有1条无名溪沟自东北向西南流经(厂区内为已关闭小场坡煤矿埋设涵管穿越),于下游2公里外汇入暗河,不涉及居民饮水及农田灌溉等水体功能。为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日-4日对项目区西侧溪沟下游涵洞出口处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溪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次验收对厂区西侧最近居民处及北侧最近居民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其噪声监测值昼间最高为54dB(A),能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运行对周边居民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为了解工程运行对周边居民大气环境的影响,本次验收委托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西侧最近居民处TSP及氟化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居民处TSP、氟化物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小于1,居民点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故项目运行对周边居民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我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环保验收。

  4、强化厂区空地绿化,取得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备案手续后才可以进行固废转移,严禁尾泥随意处置。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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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17日,湖北玉莹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本项目位于位于咸丰县朝阳寺镇水井槽村,厂区东侧新建了1栋3层办公楼,西侧建设废矿渣加工生产线一条,修建原料仓库、配药车间、球磨车间、浮选车间、成品仓库、尾水尾泥处理车间等构筑物,购置球磨机、分级机、螺旋溜槽、浮选机、过滤机、尾水处理尾矿压滤机等机械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设施。并将部分场地租用给湖北省昊达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萤石、方解石洗选项目,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来自贵州及周边重晶石、萤石或方解石选矿厂的废矿渣或尾矿。

  2020年12月,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受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3月19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21]8号”对《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在取得环评批复后,受三年疫情影响,直至2023年4月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2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3%。

  监测阶段生产车间正常生产,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

  2、生活办公区由设计的2层变更为3层,并将位置调整至东侧,实现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

  3、我单位将部分场地租用给湖北省昊达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萤石、方解石洗选项目,破碎车间由湖北省昊达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不再纳入本项目范围内。

  生产废水主要为包括尾矿浆、精矿浆脱水产生的废水及选矿车间地面冲洗水。根据我单位调试阶段统计数据,废水回用量约为1266m3/d,新鲜水补充量约为50m3/d。根据本项目原矿、尾矿化学成份分析及生产的基本工艺特点,选矿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F-等。本项目建设配套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矿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由泵抽至回用水清水池,再作为生产车间工艺水循环使用,未外排。厂区北侧地势最低处修建了三座1300m3沉淀池,南侧高位修建了1座2500m3清水回用池,溜槽车间下方修建了三座矿浆池兼做沉淀池使用,厂区内修建了截排水沟,厂区废水及初期雨水全部汇入三级沉淀池内。

  目前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产生量约为1.2t/d。办公楼已建100m3化粪池1座,化粪池容积能满足生活垃圾污水收集要求,项目地处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尚不完善,无法就近进入污水处理厂做处理,后期我单位将定期清理化粪池生活垃圾污水用于周边果园及林地施肥。

  选矿厂未设锅炉,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装卸、原矿堆场扬尘,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和燃油废气,均属无组织排放。

  本次验收废气检测结果如下:项目东北侧办公楼边界处及下风向西南侧边界外10m处无组织排放颗粒、氟化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关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磨矿、浮选及脱水等设备正常运行噪声等。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检测时段昼间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固态废料主要为选矿产生的尾矿渣、废水净化处理污泥、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废酸和员工生活垃圾,上述固态废料分别收集、存放在厂区专门设置的废物堆放处,其中废油、废酸等危险固废交由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回收处理;尾矿渣、废水净化处理污泥等交重庆佳泽建材加工有限公司作为水泥原料使用,现阶段正在办理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备案手续,调试运行阶段产生的尾泥尚未转移,暂存于尾泥库或成品库内;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当地朝阳寺镇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均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无污水外排,西北侧有1条无名溪沟自东北向西南流经(厂区内为已关闭小场坡煤矿埋设涵管穿越),于下游2公里外汇入暗河,不涉及居民饮水及农田灌溉等水体功能。为了解地表水环境质量,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日-4日对项目区西侧溪沟下游涵洞出口处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溪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次验收对厂区西侧最近居民处及北侧最近居民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其噪声监测值昼间最高为54dB(A),能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运行对周边居民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为了解工程运行对周边居民大气环境的影响,本次验收委托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西侧最近居民处TSP及氟化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居民处TSP、氟化物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小于1,居民点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故项目运行对周边居民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萤石、重晶石废矿渣综合加工利用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我公司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环保验收。

  4、强化厂区空地绿化,取得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备案手续后才可以进行固废转移,严禁尾泥随意处置。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