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韩丹英应邀在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上的演讲

添加人:大理石翻新结晶 添加时间: 2024-03-28 14:20:04

  编者按:3月26日,2022第二届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成功举行,国家相关部委领导、知名法学专家及律师齐聚一堂,共襄盛会。本次论坛围绕“民法典的应用”这一主题,通过开展“主题报告+圆桌会议+中小企业和律师对话”等活动,分享法治故事、总结法治经验、研讨法治成果、探讨在法治新时代下依法治国的趋势和相关创新举措,让优质服务一步到位。

  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韩丹英主任受邀参加本次论坛,并发表题为《律师在民法典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及思考》的精彩演讲,引发了在场嘉宾的认同与思考。

  从业以来,本人作为律师代理了很多民商事案件,也辩护成功数起无罪刑事案件。在此过程中逐渐发现,很多人是由于不懂法、不知法,抑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最终形成了纠纷,甚至造成入罪入刑的难以处理的后果。为此,本人真切意识到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理解、认知法律规定的意义,是我们作为律师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以来,习同志从全面依法治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高度,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引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党的二十大及全国人大关于“八五”普法的决定,都强调要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道路,并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律师队伍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拥有法律知识和技能,长期活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第一线,律师对《民法典》的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一、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重视、深度挖掘律师在《民法典》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据司法部统计2022年我国律师数量约为62万人,2030年律师群体人数将达到100万人。作为一个庞大的法律专业群体,律师既是各地区基层法治机理中最敏感的群体,也是通过个案传递基层社会紧迫需要的专业代言人。律师队伍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热情参加到《民法典》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也是其自身职业功能和行业特性的应有之义。习在2019年11月2日上海考察以及2020年9月17日长沙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上,均对律师参与基层立法、协商议政活动给予以了充分肯定。

  律师作为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法律直通车”,通过与基层群众的紧密联系,从基层群众中征求意见,最终把基层群众的立法建议直达立法机关,不仅能有效提升立法质量,也生动展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民主实践。律师通过热情参加诉讼活动,依法履行好辩护、代理职责,支持、监督司法机关全面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可以轻松又有效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培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案释法、辨法析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在实际中宣讲《民法典》,可有效促使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应用和法治意识的觉醒。因此,要充分重视、深度挖掘律师在《民法典》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部分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氛围不浓

  从1986年至今,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普法宣传的五年规划,截至目前,专项普法教育活动已进入“八五”建设阶段。但就律师队伍而言,仍存在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氛围欠浓厚的问题。第一,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识不足、积极性不强,专注于解决个案问题,对全社会法治文化建设的提升关注度不够,缺乏能动性。第二,律师善于乐于从实用主义出发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待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缺乏创新性、科学性、系统性,这也致使普法宣传不温不火、力度不够、氛围不浓,未能真正体现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律师作为市场化竞争的法律专业服务群体,除个别兼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律师外,囿于行业身份难以直接在立法、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规则制定中,施展自己的法律专业技能。但是,律师在专职维护各阶层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执业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的对现有制度矛盾冲突内容的信息和法治化思考。这些经验信息和思考对立法机构听取民意有着重要作用。

  但当前律师参与讨论或立法听取律师行业意见的渠道有限,律师在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度、作用有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律师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就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有明确的目的性、创造性开展工作,才能有效推动《民法典》深入人心以及法治文化建设更加优质高效运行,促进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有序实现。

  习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习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重大意义。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要时刻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把《民法典》宣讲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贯穿于工作始终,善于、勇于、乐于把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这一基础要求在执业中充分践行起来。2021年是我国“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民法典》实施的起步之年,律师要勇于自觉成为《民法典》的推广者、宣传者、践行者,将《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刻入人民群众的思想,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舔砖加瓦、保驾护航。

  普法传播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方法。网络新媒体和数字化传播方式的出现,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要用好新生媒介,用好数字手段,努力营造法治传播新格局。一方面,要推动律师宣传法治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法治文化普及工作,特别要重视《民法典》的普及、宣传。律师通过应答利益诉求、解决矛盾冲突,引导并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另一方面,律师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适应法治文化传播的发展的新趋势,遵守法治进步的客观规律。通过公众号、视频、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方式,将《民法典》碎片化的法律知识进行系统传播,创新法治文化参与方式,实现法治文化与时代发展的同频共振。

  在现代社会中,文化传媒对于社会环境的影响力十分巨大。尤其是全媒体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类对于世界的认知方式,人们能随时随地掌握世界各地的第一手信息。因此,律师要善于把握文化宣传方式,做到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引导。第一,律师要善于开拓宣传方式,善于用通俗语言解释专业法律问题、用大众视角解读法治事件。要打破法律的专业壁垒,发挥法治文化通俗、易懂、便民的特点,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我从始至终坚持通过新媒体方式把《民法典》做成图片,每日更新,确保将《民法典》的内容更加通俗易懂、形象直观地向广大社会民众进行解读、宣传,将法律知识、法治文化源源不断地输送给需要的人。第二,律师要广泛采用新媒体手段传播法治文化,进行普法宣传。2018年,我国慢慢的开始推行律师对接自然村的尝试,通过组建微信群,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基础的法律咨询服务。这种方式在网络信息时代要成为常态,律师要扮演好为人民服务的角色,积极探索通过不同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及法治文件建设,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建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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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韩丹英应邀在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上的演讲

添加人:大理石翻新结晶 添加时间: 2024-03-28 14:20:04

  编者按:3月26日,2022第二届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成功举行,国家相关部委领导、知名法学专家及律师齐聚一堂,共襄盛会。本次论坛围绕“民法典的应用”这一主题,通过开展“主题报告+圆桌会议+中小企业和律师对话”等活动,分享法治故事、总结法治经验、研讨法治成果、探讨在法治新时代下依法治国的趋势和相关创新举措,让优质服务一步到位。

  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韩丹英主任受邀参加本次论坛,并发表题为《律师在民法典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及思考》的精彩演讲,引发了在场嘉宾的认同与思考。

  从业以来,本人作为律师代理了很多民商事案件,也辩护成功数起无罪刑事案件。在此过程中逐渐发现,很多人是由于不懂法、不知法,抑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最终形成了纠纷,甚至造成入罪入刑的难以处理的后果。为此,本人真切意识到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理解、认知法律规定的意义,是我们作为律师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以来,习同志从全面依法治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高度,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引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党的二十大及全国人大关于“八五”普法的决定,都强调要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道路,并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律师队伍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拥有法律知识和技能,长期活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第一线,律师对《民法典》的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一、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重视、深度挖掘律师在《民法典》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据司法部统计2022年我国律师数量约为62万人,2030年律师群体人数将达到100万人。作为一个庞大的法律专业群体,律师既是各地区基层法治机理中最敏感的群体,也是通过个案传递基层社会紧迫需要的专业代言人。律师队伍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热情参加到《民法典》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也是其自身职业功能和行业特性的应有之义。习在2019年11月2日上海考察以及2020年9月17日长沙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上,均对律师参与基层立法、协商议政活动给予以了充分肯定。

  律师作为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法律直通车”,通过与基层群众的紧密联系,从基层群众中征求意见,最终把基层群众的立法建议直达立法机关,不仅能有效提升立法质量,也生动展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民主实践。律师通过热情参加诉讼活动,依法履行好辩护、代理职责,支持、监督司法机关全面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可以轻松又有效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培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案释法、辨法析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在实际中宣讲《民法典》,可有效促使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应用和法治意识的觉醒。因此,要充分重视、深度挖掘律师在《民法典》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部分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氛围不浓

  从1986年至今,中央陆续出台了关于普法宣传的五年规划,截至目前,专项普法教育活动已进入“八五”建设阶段。但就律师队伍而言,仍存在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氛围欠浓厚的问题。第一,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识不足、积极性不强,专注于解决个案问题,对全社会法治文化建设的提升关注度不够,缺乏能动性。第二,律师善于乐于从实用主义出发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待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缺乏创新性、科学性、系统性,这也致使普法宣传不温不火、力度不够、氛围不浓,未能真正体现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律师作为市场化竞争的法律专业服务群体,除个别兼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律师外,囿于行业身份难以直接在立法、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规则制定中,施展自己的法律专业技能。但是,律师在专职维护各阶层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执业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的对现有制度矛盾冲突内容的信息和法治化思考。这些经验信息和思考对立法机构听取民意有着重要作用。

  但当前律师参与讨论或立法听取律师行业意见的渠道有限,律师在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度、作用有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律师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就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有明确的目的性、创造性开展工作,才能有效推动《民法典》深入人心以及法治文化建设更加优质高效运行,促进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有序实现。

  习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习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重大意义。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要时刻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把《民法典》宣讲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贯穿于工作始终,善于、勇于、乐于把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这一基础要求在执业中充分践行起来。2021年是我国“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民法典》实施的起步之年,律师要勇于自觉成为《民法典》的推广者、宣传者、践行者,将《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刻入人民群众的思想,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舔砖加瓦、保驾护航。

  普法传播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方法。网络新媒体和数字化传播方式的出现,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前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要用好新生媒介,用好数字手段,努力营造法治传播新格局。一方面,要推动律师宣传法治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法治文化普及工作,特别要重视《民法典》的普及、宣传。律师通过应答利益诉求、解决矛盾冲突,引导并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另一方面,律师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适应法治文化传播的发展的新趋势,遵守法治进步的客观规律。通过公众号、视频、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方式,将《民法典》碎片化的法律知识进行系统传播,创新法治文化参与方式,实现法治文化与时代发展的同频共振。

  在现代社会中,文化传媒对于社会环境的影响力十分巨大。尤其是全媒体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类对于世界的认知方式,人们能随时随地掌握世界各地的第一手信息。因此,律师要善于把握文化宣传方式,做到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引导。第一,律师要善于开拓宣传方式,善于用通俗语言解释专业法律问题、用大众视角解读法治事件。要打破法律的专业壁垒,发挥法治文化通俗、易懂、便民的特点,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我从始至终坚持通过新媒体方式把《民法典》做成图片,每日更新,确保将《民法典》的内容更加通俗易懂、形象直观地向广大社会民众进行解读、宣传,将法律知识、法治文化源源不断地输送给需要的人。第二,律师要广泛采用新媒体手段传播法治文化,进行普法宣传。2018年,我国慢慢的开始推行律师对接自然村的尝试,通过组建微信群,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基础的法律咨询服务。这种方式在网络信息时代要成为常态,律师要扮演好为人民服务的角色,积极探索通过不同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及法治文件建设,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建设渠道。